绿电有了电子“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4-04-27 17:22:28 来源: sp20240427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1个绿证单位等于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只有拿到绿证,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才能分别证明自己发出和使用的是绿电。要加强绿电交易凭证规范管理,防止“证”出多门。

  绿电有了权威“身份证”。近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12家申领绿证的发电企业和10家绿色电力用户代表,获颁国家能源局核发的首批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后,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供应市场,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在“双碳”目标下,生产和消费绿电是减碳的核心措施。由于电力进入电网后,我们很难分辨出它是来自可再生能源还是化石能源,因而需要一个区分标识。绿证就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1个绿证单位等于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只有拿到绿证,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才能分别证明自己发出和使用的是绿电。

  本质上,核发绿证是把绿电企业发电所产生的环境权益量化出来并赋予其价值。与直接进行绿电交易相比,绿证交易更加灵活,可以实现电和证分离交易,即便电量没有从发电企业输送到用电方,购电者也可通过单独买证获得电量的环境价值,发电企业则可获得售电之外的售证收益。

  实行绿证制度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引领绿色电力消费的国际通行做法。早在2001年荷兰就率先开展了绿证交易,此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瑞典、丹麦等20多个国家均实行了绿证交易。

  2017年,我国开始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给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核发绿证,方法是由发电企业提出申领绿证需求,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核发,交易采取自愿认购的形式,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较好的绿电消费意识。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特别是国际社会对绿色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今年7月份,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进一步确保绿证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标志着绿证核发进入全覆盖的新阶段。

  在发电侧,绿证核发全覆盖将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积极性。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大规模跃升式发展,新能源装机已突破10亿千瓦。2021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进入补贴退出、平价上网新阶段,新增项目不再需要国家补贴。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健全绿证交易机制,可以合理体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收益,增厚发电企业经营利润,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在用电侧,绿证核发全覆盖有利于鼓励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发展。随着开发成本不断下降、经济性不断提高,发展和消费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大众、奔驰、苹果、巴斯夫等一批跨国企业已承诺100%使用绿电,并对供应商提出相应要求。大批国内企业也在积极购买绿证、使用绿电,以此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实现企业绿色转型,吸引重视绿色低碳要素的投资者、消费者。充分发挥绿证作用,可加快促进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我国绿证体系建立和推广的关键在于维护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并与国际接轨。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开展对外投资和吸引投资的重要条件。特别是今年5月份,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生效并进入过渡期,对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提出了更高的碳排放标准。在国内企业绿电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国内除了绿证之外,还出现了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绿色电力消纳凭证等与绿证相类似的其他证明,甚至有企业购买国外机构核发的绿证,既影响了我国绿证的权威性和国际认可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碳排放权益损失。

  绿证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要在充分认识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凭证的基础上,加强绿电交易凭证规范管理,防止“证”出多门。同时,推动构建基于绿证的产品碳足迹管理和国际互认体系。目前海外市场认可国内绿证仍面临一定“解释成本”,要在与我国碳市场加强衔接的基础上,推动大型国际机构碳排放核算方法与绿证衔接,加快国际互认进程,着力提高我国绿证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真正让我国绿证成为“国际通行证”。

  王轶辰 【编辑:张燕玲】